撮要:香港把深厚的中國連繫與環球市場准入結合起來,配上現代化的基金工具(OFC、LPF)、利好基金的稅務規則,以及對代幣化和虛擬資產基金的開放取態,全都建立在穩健的普通法監管生態之上。

數字會說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的資產管理規模(AUM)總額達35.1萬億港元(4.53萬億美元),按年增長13%;2024年淨資金流入更急升81%。

經理人為何選香港

1)為基金度身訂造的工具(OFC與LPF)

OFC:公司形態、可變動資本;由證監會辦理註冊並一站式成立公司;經理人須持第9類牌照;須設保管人。最適合流動性策略及公眾基金。

LPF:以香港法律組成的私人基金合夥,廣泛用於私募股權、創投、私人信貸、實物資產;若經理人在香港從事受規管管理,便須持牌。並可讓離岸基金遷冊來港。

2)為基金而設的稅務制度

統一基金豁免(2019年):在香港或透過香港運作的私人基金,可享利得稅豁免(須符合條件)。

附帶權益稅務寬減:合資格附帶權益可按0%利得稅徵收(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員工另享薪俸稅寬減。

按官方政策,香港不設增值稅/銷售稅、不設資本增值稅,股息/利息亦不設預扣稅。

3)中國連繫與跨境渠道

兩地基金互認安排(MRF):合資格的香港與內地基金可透過簡化審批在兩地跨境銷售;銷售額度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提高至基金資產管理規模的80%,帶動資金強勁流動。ETF及市場互聯互通亦持續擴展,證監會多份支持性通函正擴闊產品範圍,並放寬向投資者提供研究的安排(例如ETF通研究的靈活處理)。

4)進取但以風險為本的數碼資產取態

繼證監會2023年12月的通函後,面向零售投資者的現貨虛擬資產ETF於2024年4月30日推出,香港成為亞洲首個同時上市現貨比特幣及以太幣ETF的市場。代幣化方面,證監會的指引(2023年11月;相關材料於2024年陸續發布)為代幣化產品開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發牌制度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於2023年6月1日生效,過渡安排已經完成。《穩定幣條例》(第656章)於2025年8月1日生效,為與法定貨幣掛鈎的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由金管局監管。

5)規模、人才與基礎設施

香港擁有龐大的經理人、銀行及服務供應商網絡;金管局與投資推廣署均指出,本港人才充裕,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於2024年顯著回升。

香港在什麼情況下最合適?

  • 需要面向亞洲銷售、並看重中國連繫的公眾基金及ETF。
  • 希望設立在岸公司型基金(OFC)、又想有一個可信監管機構的對沖/另類策略經理人。
  • 尋求「LP」式香港工具(LPF)的私募股權/創投/私人信貸/實物資產發起人。
  • 從開曼或新加坡遷冊來港、以善用香港MRF、稅務及本地人才的環球經理人。

幾點實務須知(可預期什麼)

  • 發牌:若管理在香港進行,資產管理一般須持證監會第9類牌照。
  • 保管與管治:OFC須委任符合證監會標準的保管人;LPF須委任核數師;反洗錢/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負責人」為LPF所必須。
  • 時間安排:OFC設立走證監會/公司註冊處/稅務局一站式路徑;LPF則由香港律師經公司註冊處辦理註冊。

在OFC與LPF之間拿不定主意,或想把現有基金遷冊來港?歡迎以WhatsApp聯絡我們:+852 9702 3003,或電郵 info@titu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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