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解答:該選 SAFE 還是可換股票據?
對於一間非常早期、處於種子前(pre-seed)或種子輪(seed)階段的香港初創來說,如果想快速、低成本融資,又不想在資產負債表上背負債務,未來股權簡單協議(SAFE)通常是比較乾淨利落的選擇。若公司已有一定業績,或投資者希望有利息和到期日的保障,則可換股票據(convertible note)往往更合適。兩者都把估值問題押後到日後的定價融資輪處理,真正的分別在於:一個是債務,另一個是取得未來股權的非債務權利。不知如何取捨?戴圖斯就這兩種工具都可為創辦人提供意見,詳見我們的初創投資服務。
SAFE 是什麼?可換股票據又是什麼?
未來股權簡單協議(SAFE,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Equity)是一份投資合約,賦予投資者在某個觸發事件發生時取得公司股份的權利,通常是下一輪合資格股權融資或流動性事件。SAFE 並非貸款:它不計利息、沒有到期日,也不會以債務形式列入資產負債表。我們的深入解說闡述了當中的運作機制,詳見SAFE(未來股權簡單協議)完整指南。
可換股票據(convertible note,又稱可換股貸款票據)則是一種短期債務,會在日後某輪融資轉換為股權。它通常設有利率和到期日;如果到期時仍未轉換,可能需要償還或重新商議條款。詳見我們的概覽什麼是可換股票據?。
兩種工具通常都會用到估值上限(即轉換估值的上限)及/或折讓(即新投資者所付價格的折扣),讓及早支持公司的投資者得到回報。
SAFE 與可換股票據實際上有何分別?
核心分別歸納為四點。
- 是否屬於債務。可換股票據是債務工具:它產生償還義務,通常還會累計利息。SAFE 並非債務;除非轉換,否則公司並不「欠」任何款項。
- 利息與到期日。可換股票據通常設有利息(往往是個位數的年利率)和到期日。SAFE 兩者皆無,這正是創辦人偏好它的原因。在香港,常見的可換股貸款票據會在到期或違約事件前免息,到期條款一般在一至兩年之間商議(這是普遍的市場觀察,並非法律規定)。
- 轉換觸發條件。SAFE 通常在任何合資格股權融資時轉換。可換股票據則往往要求公司先籌得最低金額才會自動轉換,而到期日則加設了一個硬性期限。
- 融資停滯時的下行風險。若下一輪融資始終沒有發生,SAFE 只會擱在那裏(受其在解散或流動性事件方面的條款規限)。可換股票據卻可能在到期時到期應付,形成實質壓力:償還、延期,或按違約估值轉換。
至於這些工具如何與創辦人股權及團隊激勵互相影響,可參閱我們談及股權歸屬協議是什麼?及什麼是員工持股計劃(ESOP)?的文章。
SAFE 與可換股票據在香港法律下是否有效?
兩種工具在香港都有人採用,但必須因應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以及在相關情況下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度身訂造,不能直接照搬美國範本。以下是幾點實務提示:
- 香港公司的股份發行、轉換機制及配發股份的權力,都要在第622章及公司章程細則之下行得通。可換股票據的發行通常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在需要時取得股東批准。
- 美國標準的 SAFE 範本假設了德拉瓦州式的優先股及一些概念,這些概念未能乾淨地對應香港公司法,因此在香港使用的 SAFE 應為香港公司作出調整。
- 向投資者發售權益可能觸及香港的證券及招股章程規則;如何募資、向誰募資都很重要。在派發文件之前,先取得監管及合規服務及公司及商業法服務的意見。
重點在於:工具的好壞,取決於它在香港法律下是否寫得妥當。
香港初創應選 SAFE 還是可換股票據?
以下情況通常較適合用 SAFE:你正處於種子前或種子輪,講求速度與低法律成本;你不想公司頭上懸着一筆債務或到期期限;又或者你的投資者樂於接受非債務工具。
以下情況通常較適合用可換股票據:你已有一定業績,通往定價融資輪的路徑較清晰;你的投資者希望有下行保障,例如累計利息、到期日和債權人身分;又或者你預期短期內會有一輪明確的融資去觸發轉換。
沒有一種工具是放諸四海皆準地「更好」。這視乎階段、投資者期望,以及雙方各自想要多少確定性。而真正左右結果的條款(估值上限、折讓、轉換觸發條件,以及到期或退出時的安排),遠比工具的名稱重要。
比較表:SAFE 與可換股票據
| 特點 | SAFE | 可換股票據 |
|---|---|---|
| 法律性質 | 非債務——取得未來股權的權利 | 債務工具(轉換為股權) |
| 利息 | 沒有 | 通常會累計(多為個位數百分比) |
| 到期日 | 沒有 | 有——形成償還期限 |
| 沒有融資時的償還風險 | 一般沒有(視乎條款) | 可能到期應付/需要償還 |
| 速度與成本 | 通常較快、成本較低 | 需要商議的條款較多 |
| 估值上限/折讓 | 常有採用 | 常有採用 |
| 轉換觸發條件 | 一般為任何合資格股權融資輪 | 往往需達最低籌資額;另加到期日 |
| 投資者保障 | 較低(沒有債權人身分) | 較高(債權人身分加利息) |
| 資產負債表 | 不列作債務 | 列作負債 |
| 最適合的階段 | 種子前/種子輪 | 已有業績的種子輪/過渡融資輪 |
| 是否需要因應香港作調整 | 需要——把美國範本調整以符合第622章 | 需要——按第622章草擬 |
僅供一般比較之用,個別交易各有不同。請按現行香港法律核實法律定性及法定條文引述。
常見問題
問:在香港,SAFE 屬於債務還是股權?
答:SAFE 一般既不構成傳統貸款,也不構成當下的股權——它是一項在日後取得股份的合約權利。它並非設計成債務工具,這是它與可換股票據的關鍵分別。至於會計及稅務上如何處理,應就具體條款向你的顧問確認。
問:可換股票據是否必須收取利息?
答:未必。在香港,作為商業慣例而非任何法律規定,常見的可換股貸款票據會在到期或違約事件前免息,其後才開始累計利息。是否收取利息、以什麼利率收取,是商業談判的問題,而非法律要求。
問:估值上限和折讓是什麼?
答:估值上限訂明投資轉換為股權時的最高估值,若公司估值急升,便可保障及早入場的投資者。折讓則讓投資者以低於該輪新投資者的每股價格轉換。當兩者同時適用時,投資者通常可取轉換價較優(較低)的一項,除非工具訂明估值上限與折讓合併計算——所以要看清楚具體條文。
問:如果我們始終沒有進行定價融資輪,可換股票據會怎樣?
答:由於可換股票據設有到期日,若屆時仍未觸發轉換,它可能變成須予償還。實務上,各方往往會商議延期、按違約估值轉換,或作出償還。這種期限風險,正是部分創辦人偏好 SAFE 的主要原因之一。
問:香港公司可否使用美國的 SAFE 範本?
答:可以以此為起點,但應作出調整。美國的 SAFE 假設了德拉瓦州式的優先股及美國概念,未能直接套用到香港公司法。轉換及股份發行的機制,必須在《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章程細則之下行得通。
問:這對創辦人攤薄有何影響?
答:兩種工具在轉換時都會攤薄創辦人的股權,而估值上限與折讓決定攤薄多少。在簽署前,把下一輪的轉換連同任何什麼是員工持股計劃(ESOP)?股份池及股權歸屬協議是什麼?的安排一併建模,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問:香港投資者較偏好哪一種?
答:因人而異。有些早期投資者樂於接受 SAFE;有些則偏好可換股票據所帶來的債權人保障。正確答案,就是你實際的投資者願意簽署的那一種——所以及早把條款書談妥,可以省時省錢。
戴圖斯如何協助創辦人
戴圖斯由第一份條款書開始便與香港創辦人並肩:在 SAFE、可換股票據與定價融資輪之間作出取捨;把工具調整以符合《公司條例》及公司章程細則;就估值上限、折讓及轉換機制進行談判;並把這一切與股權結構表規劃、什麼是員工持股計劃(ESOP)?及股權歸屬協議是什麼?連成一線。我們讓文件保持精簡、貼近創辦人需要,並在香港法律下具可執行性。快將展開融資?在文件送到投資者手上之前,先把你的融資工具寫妥:預約諮詢或聯絡我們。
免責聲明:本文由戴圖斯律師行(TITUS Solicitors)發佈,僅供一般資料參考,並不構成法律意見。個別情況各異,法律亦可能有變,行動前請諮詢合資格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