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海外結婚,可以在香港離婚嗎?

如果在海外結婚,可以在香港離婚嗎?

在跨國婚姻中,最常見的問題之一是:「我們在外國結婚,其中一方是香港人,現在關係破裂——還可以在香港離婚嗎?」 在很多情況下,答案是:可以。結婚地點通常並不是決定性因素。更重要的是:- 香港是否具有司法管轄權- 婚姻是否法律上有效- 香港是否適合處理離婚的實際後果 對於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夫婦來說,一開始選擇正確地點非常重要。若在錯誤地點提出申請,或行動過慢,可能引發:- 管轄權爭議- 成本增加- 程序延誤- 財務結果受影響 家庭法 簡單結論...

Securing Your Legacy: A Guide to Enduring Powers of Attorney (EPA) in Hong Kong

作為香港的企業東主或家庭決策者,你可能已經為業務發展的每一個里程碑作好規劃。但你是否曾為突如其來的意外情況作好準備? 在 TITUS,我們經常看到中小企及初創企業創辦人十分重視股東協議、商業合約及知識產權,卻忽略了一個重要風險——精神行為能力喪失(mental incapacity)。若企業的關鍵決策者因疾病或意外而失去管理自身事務的能力,企業運作及家庭財務可能會瞬間陷入停頓,造成嚴重後果。 這正是 持久授權書(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EPA) 發揮關鍵作用的地方。 甚麼是持久授權書(EPA)?...
香港不合理索償:你真的一定要賠嗎?

香港不合理索償:你真的一定要賠嗎?

近月來,愈來愈多香港市民表示收到金額過高、出乎意料,甚至感覺不公平的索償要求。 雖然任何人都有依法就損失或傷害提出索償的權利,但提出索償要求並不等同於你在法律上必須付款。 了解香港法律下索償的實際運作方式,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1. 索償權利 vs. 付款責任 香港法律允許任何自認遭受損失、受傷或損害的人士: 發出索償信(Letter of Demand) 提起民事訴訟 追討金錢賠償 這種訴諸司法的權利屬於基本法律保障。 然而——舉證責任始終在索償一方。索償人必須以相對可能性衡量標準(balance of...
前員工可以加入競爭對手嗎?拆解香港「競業禁止條款」的常見迷思

前員工可以加入競爭對手嗎?拆解香港「競業禁止條款」的常見迷思

前員工可以加入競爭對手嗎?拆解香港「競業禁止條款」的常見迷思 這是每一位初創企業創辦人及中小企老闆的噩夢情境:你的核心員工遞交辭職信。兩星期後,你發現他不只是離職——而是加入了你最大的競爭對手,甚至可能帶走你的商業機密及客戶名單。 你急忙翻查僱傭合約。找到了: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ition Clause)。上面寫明:離職後 12 個月內不得加入競爭對手。你頓時鬆一口氣。 但問題是——你真的安全嗎? 香港的法律現實:限制性條款(Restrictive...
香港高資產離婚:超高淨值人士的資產保障與婚前協議

香港高資產離婚:超高淨值人士的資產保障與婚前協議

對於超高淨值人士(UHNWI)而言,婚姻不僅是一段浪漫關係,更是家族、資產組合與世代傳承的結合。在香港,離婚時資產分配的法律起點為五五分帳(源自具里程碑意義的 LKW v DD 一案)。若在缺乏適當保障的情況下解散婚姻,對財務而言後果可能極為嚴重。 在 TITUS,我們深明對客戶而言——無論你經營的是上市集團,抑或高速成長的初創企業——保護你一生建立的成果並非犬儒,而是負責任的資產管理與管治。 以下為有關 香港高端人士如何保障資產 的深入研究,內容遠超一般坊間建議,專為超高淨值人士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