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如果你的香港銀行帳戶被凍結,或警方因加密貨幣交易而聯絡你,請立即採取行動。常見指控包括《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下的詐騙罪,以及…… 「處理犯罪得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 ,往往源於資金經由你不認識的第三方匯入帳戶而被觸發。警方可在調查期間透過「不同意通知書(Letter of No Consent, LNC)」機制維持帳戶凍結。你必須立即停止處理有爭議的資金、保存所有能證明你善意行事的文件,並盡快委聘法律代表,策略性地與銀行、交易所及調查人員溝通。


無辜也遭殃?為何你會突然變成嫌疑人!

最常見的套路是這樣的:

  • 一開始,對方跟你做了幾單代幣生意,都很順利。

  • 下一筆交易時,款項卻由另一個帳戶匯入(對方可能聲稱是「合作夥伴」或「替代錢包」)。

  • 之後有人報案,指原來該帳戶是受害者的賬戶
  • 代幣已經轉出去,你卻瞬間變成「洗黑錢嫌疑人」——真正的騙徒早已潛逃。

根據香港法律,洗黑錢罪並不要求控方證明涉案財產實際上源自某一特定的先決罪行;法律重點在於你在處理該財產時是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為犯罪得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SCO)第25條)。
最高刑罰:14年監禁及500萬港元罰款。

此外,控方亦可根據案件事實(例如失實陳述、文件或安排)提出詐騙或其他相關欺騙罪行的檢控,例如《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詐騙罪。
詐騙罪最高刑罰為 14年監禁。


「我的銀行帳戶被凍結」——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兩種常見情況:

  1. 銀行以「不同意通知書」(LNC)方式凍結你嘅帳戶
    若銀行提交可疑交易報告(STR),而警方不同意帳戶持有人處理帳內資金,銀行一般會對該帳戶施加限制。在 《譚仕良訴警務處處長》[2024] HKCFA 8 一案中,香港終審法院確認警方於《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SCO)下行使「不同意通知書」(LNC)機制屬合法及符合憲法,因此在調查期間該做法將會繼續適用。
  2. 加密交易所凍結帳戶
    持牌或海外虛擬資產交易所,根據其服務條款,或因應執法機關的要求,均有權凍結相關資產。實際上,你能夠採取的行動主要是透過合約權利,以及與監管機構/執法部門溝通處理,而並非只需按一個「解凍」按鈕即可解決。(背景:自 JPEX 事件後,香港已大幅收緊並持續完善虛擬資產監管制度。)

以下是你在案件中可能接觸到的幾個法律術語及其意思:

  • 洗黑錢(《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5條)
    指你 明知或有合理理由懷疑 涉案財產與犯罪有關,仍然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理」。
    「處理」定義非常廣:包括 收款、轉帳、兌換、代轉、支付 等等。
  • 未有披露可疑交易(《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5A條)
    如果你 知道或懷疑 某些資產涉及犯罪,卻 沒有向有權限人員(如執法人員)作出舉報,本身已經構成刑事罪行。
  • 詐騙(《盜竊罪條例》 第16A條)
    指以 不誠實方式 令他人 蒙受經濟損失 或令自己/他人 獲取經濟利益。
    最高刑罰:14 年監禁。
  • 串謀詐騙(普通法罪行)
    指 兩人或以上協議,以 不誠實方式 損害他人的 經濟利益。
    此罪常見於 複雜金融/加密資產案件(例如多人合作的騙案或交易安排)。

如遭警方調查或銀行/交易所凍結賬戶 你應立即做的事

  1. 立即停止處理被標記的資金/資產
    一旦繼續收取、轉移或處置涉案款項,可能進一步增加你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下的法律風險。
  2. Collect evidence of good faith:
    • 完整交易紀錄(包括錢包地址/交易雜湊、訂單編號、對話記錄、合約、發票等)
    • 你一方資金來源的證明(如銀行入數紙、交易所月結單等)
    • 你曾對交易對手做過的 KYC/背景查核
      (例如截圖、電郵紀錄;即使屬於較非正式的查核亦有幫助)
  3. 未經法律意見 切勿自行聯絡懷疑受害人或不明中間人。
  4. 盡快委聘律師協助:
    (a) 與銀行/警方就「不反對通知書」(LNC)作出溝通
    (b) 協助與交易所建立正式溝通渠道
    (c) 根據紀錄準備一套清晰、一致的辯護陳述
  5. 如對部分資金產生懷疑 考慮作出「保護性披露」(《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5A條)
    一旦對資金來源有懷疑,及時舉報或可降低刑責風險。
    惟時間點與措辭非常重要——務必先諮詢律師。

TITUS 可以如何協助你(迅速、實用、以辯護為本)

  • 快速風險評估及應對策略
    我們會立即分析指控內容、證據缺口,以及你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25A條及詐騙罪下 可能面對的法律風險,制定清晰的應對路線圖。
  • 與銀行及警方的溝通協調
    為 LNC(不反對通知書) 情況準備有針對性的陳述文件,並與調查人員及銀行的反洗錢部門聯絡,確保案件事實脈絡被準確呈現,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擴大風險。

  • 交易所應對策略
    協助你處理交易所的使用條款及與監管機構的溝通,爭取分階段取回資產、局部解凍或保留持倉,減低損失風險。
  • 整理證據及交易脈絡
    有系統地整理你的交易紀錄、鏈上分析資料及交易對手的來龍去脈,建立一套清晰連貫、證明你善意的完整敘事,以備辯護之用。
  • 辯護策略部署:
    如最終被落案起訴(例如詐騙、串謀詐騙,或《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下的罪行),我們將:
  • 全面審視檢控方的證據及控罪內容;
  • 提供專業分析及策略建議;
  • 在適當情況下,向律政司提出有針對性的陳述。

如同時被展開民事程序,我們將:

  • 分析訴狀及相關證據資料;
  • 制定並執行穩健的抗辯策略;
  • 在合適時機爭取有利和解或調解方案。
  • 代表受害人及爭取補償

如你屬於詐騙、串謀詐騙或其他相關罪行(包括 OSCO 所界定的前置罪行)的受害人,
我們將 迅速及果斷 代表你採取行動,包括:

  • 整理及保存所有相關證據;
  • 準備並向香港執法機關遞交完整刑事報告;
  • 持續向相關部門作出跟進陳述,爭取調查、凍結資產及檢控涉案人士;
  • 同時審視可行的民事追討途徑,包括 Mareva 禁制令、Norwich Pharmacal 披露令,以及專有權或建構信託的申索;
  • 展開法律程序以爭取追回你的資產;
  • 在掌握最大談判籌碼時,進行和解談判或調解。

常見問題

Q1: 銀行在「不反對通知書(LNC)」下可以凍結賬戶多久?
LNC 並沒有「法定凍結期限」。
終審法院已確認此制度合法,
凍結時間 取決於調查進度 及 你與銀行/監管機構的溝通情況。
換句話說,法律團隊介入得愈早、溝通愈有效,案件進展的動力通常愈大,
亦更有利縮短凍結時間。

Q2: 如果我自己都是受害人,為何仍會被當作疑犯?
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SCO)主要針對 涉及「懷疑」犯罪得益的處理行為。
警方會審視你在當時 是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懷疑 涉案資金與罪行有關,
因此你曾做過的 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
以及每個 交易決定的來龍去脈 都十分重要。

Q3: 我可否要求解鎖/解凍交易所賬戶?
有可能,但 取決於個別案情。
我們會同時運用 合約基礎(使用條款)、
與執法機關的 正式往來,
以及 證據支持,
去爭取 縮窄凍結範圍或逐步解凍,
以減低你持倉或資產損失的風險。

Q4: 對方的「朋友」代付給我,會有風險嗎?
會。
第三方付款 是詐騙及洗黑錢案件中 極常見的風險特徵。
一旦遇到這種安排,應 立即暫停交易並加強查核,
避免在毫不知情下被牽涉入刑事調查。


即用防身清單(今日就做到)

  • ☐ 保存所有對話/電郵/交易確認紀錄
  • ☐ 保留銀行入數紙、交易所 CSV、鏈上交易雜湊(Hash)
  • ☐ 記錄付款人是誰、從哪裡付款、付款原因
  • ☐ 如出現新付款人:立即暫停、要求文件、並記錄對方解釋
  • ☐ 若被警方/銀行反洗錢部門聯絡:態度禮貌、回應簡潔,並交由律師跟進
  • ☐ 如對款項來源有懷疑,可考慮作出 OSCO 第25A條披露——但必須先諮詢律師

為何選擇 TITUS

我們是 少數能同時具備加密資產專業知識及刑事/爭議辯護經驗 的香港律師行。
我們 反應迅速,懂得與 銀行、交易所及執法機關 的語言接軌,
並會為你建立完整文件紀錄,證明你是善意參與市場的人,而非犯罪共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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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的賬戶被凍結,或已被執法機關聯絡,請立即與我們聯繫——
時間愈快,風險愈低。